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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修期外开发商仍就质量致害担责在武汉首次获司法判决确认
作者:谭经田记者 来源: 时间:2012/6/16 21:39:39 浏览:6271次
女子通过小区门楼时,一块墙面饰面砖脱落,将她的右脚砸成十级伤残。经鉴定,不合格饰面砖及施工质量问题,是导致饰面砖脱落的直接原因。昨日,记者获悉,省高院近日作出调解,该小区的开发商被判承担主要责任。据悉,房屋合理使用寿命期内因质量问题造成人身伤害,通过司法判决确认开发商承担主要责任,在武汉尚属首次。湖北诚智成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张华启认为,根据《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》规定,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对其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质量承担责任。“在房屋合理使用寿命期内,因房屋质量问题造成人身伤害,通过司法判决确认开发商承担责任,在武汉尚属首次。”张华启说,这也是该案的典型意义。